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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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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24 98年2月23日本署暨臺灣電力公司召開「如何拒絕回收台電失竊電纜線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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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台灣電力公司電纜線遭竊事件頻傳,為有效遏止偷竊電纜線之犯罪行為,避免資源回收業者成為竊嫌之銷贓管道或因誤購而觸法,本署蔡檢察長清祥特別指示會同台電公司,召集轄區內之資源回收業者共60家,於民國98年2月23日下午,在本署召開「如何拒絕回收台電失竊電纜線座談會」,加強宣導有關偷竊及收購贓物等刑罰規定,並教導資源回收業者如何拒絕回收台電失竊電纜線。 本次座談會召開之緣由,在於本署公訴組檢察官翁偉倫、徐名駒、余秉甄,前曾蒞庭論告臺北市某大型資源回收商收受台電遭竊近6噸之電纜裸銅線贓物案件,經法院以業者不知情為由判處無罪,檢察官對此判決有感而發表示,台電電纜線遭竊,已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及影響民眾用電權益,為免再度耗費龐大社會及司法資源,實有教導資源回收業者辨識台電電纜線之必要,以斷絕銷贓管道。 有鑑於此,本署遂主動與台電公司聯繫,經多次溝通、開會討論後,決定共同舉辦本次座談會,由上述檢察官3人及臺北市刑大肅竊組組長黃壬聰擔任講座,說明相關法律規定及查緝實務。另為使與會業者均能具有所收購電纜線是否台電失竊贓物之辨識能力,並由台電公司製作價值新臺幣1萬2千元之「立體剖面電纜線樣本」,提供參加之資源回收業者攜回比對參考。 希望經由此次座談會,向資源回收業者宣導拒絕收受台電失竊電纜線,並藉此提醒社會大眾共同杜絕不法,可謂樹立共同防範犯罪之最佳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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