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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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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財物變賣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 資料點閱次數:726
一、拍賣競標時間:104年9月15日上午10時 二、地點:本署總務科 三、拍賣物品:報廢財產乙批(電腦等)。 四、拍賣當日上午10時於總務科舉行競標,以減價最高並高於底價者得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翌日上午當天上午10時於總務科開標。 五、本件得標人應於得標當日繳清全部價款,由本署按現狀交付標的物(本批標售物為廢棄物品無瑕疵擔保請求權,得標後無論有無價值均須清運,並依行政院環保署規定處理,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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