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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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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就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違法將即期糕餅類商品更改有效期限之案件偵辦情形說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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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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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106年3月間,接獲線報指出國內知名糕點類生產大廠維格餅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維格公司)涉嫌將門市部之即期商品(如鳳梨酥等),以酒精塗銷有效日期後,重新打印期限並販賣予消費大眾,涉嫌食品詐欺事件,本署張檢察長即刻指派民生犯罪專組柯主任檢察官怡如暨黃檢察官睦涵積極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主管機關連繫,瞭解相關稽查情形。 本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於今(9)日上午9時許,率同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調查官、本署檢察事務官,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科同仁,持臺灣士林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維格公司進行搜索。 該公司明知自101年食安風暴以來,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意識抬頭,為節省成本,竟將即期商品以酒精塗去有效期限,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誤信該等產品均為全新製成之產品,品質無虞而付款購入,維格公司因而獲致不法利益。 本署今日搜索維格公司新北市五股區觀光工廠1處,以詐欺等案由約談該公司董事長配偶即門市部協理蕭OO、門市部員工林○○等4位犯罪嫌疑人到案,並通知證人即該公司營業事業處副總經理陳○○到案說明,另查獲維格公司用以塗銷商品有效期限之工具。該公司人員到案後,坦承原始商品之紙盒包裝,係記載「有效日期(西元:201X0101)」,而變更後之商品外包裝,係登載「EXP(西元:201X0101)」。除此之外,本署檢察官已請主管機關針對本署轄內製造糕餅類食品等公司行號積極稽查中,如有發現涉及刑責者,迅速報請本署偵辦,以維民眾食的安全與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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