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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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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偵辦吳○軒在IG揚言炸臺北市政府案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 資料點閱次數:1352
吳○軒因在IG揚言炸臺北市政府一案,今日到庭應訊,坦承犯行,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命立悔過書及支付處分金新臺幣(下同)50萬元。 被告吳○軒為公眾人物(藝名:鹿○派),明知其InstaGram(簡稱IG)個人帳號「happydoggoodboy」粉絲成員約有6百餘人,對其發布之限時動態內容均得閱覽,因擔心其女友身體狀況,竟基於恐嚇公眾之犯意,於民國107年8月19日11時至12時許之不詳時間,在臺北三軍總醫院,以手機上網並登入前開IG帳號,以限時動態方式,刊載「女友生病 要是沒好起來 我就做炸彈 炸台北市政府 全民賠罪」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嗣民眾將上開限時動態內容截圖並張貼於批踢踢(PTT)實業坊(telent://ptt .cc )八卦版內,經警循線查悉上情。 本案經警方函送本署檢察官偵辦,今日傳喚被告到庭,被告坦承上開犯行,表達深刻悔意,檢察官審酌被告沒有犯罪紀錄,經過這次司法程序應知所警惕,且在徵詢臺北市政府對本案的意見後,決定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並命被告當庭書寫悔過書以及在緩起訴處分書確定後6個月內支付公庫50萬元,希望能夠促使被告改過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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