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告訴乃論的罪,是指所犯的罪,要有告訴權的被害人表示要追究而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受理偵查,法院才能判決的案件,如果告訴人不提出告訴,檢察官就不會主動偵辦,法院也不會判罪。
(2)刑法或刑事特別法,都會明文規定「須告訴乃論」的犯罪,這些罪就是告訴乃論的犯罪。
(3)告訴乃論的罪,如果要撤回告訴,一定要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也就是地方法院判決前)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