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各項保護業務申請限已提出保護申請並由本分會受理之案件。
◎被害釋明文件,包含:
1、被害案件發生的證明。例如:新聞剪報、交通事故聯單、起訴書、判決書…等。
2、被害結果證明。
重傷:醫院診斷證明書、殘障手冊…等。
死亡: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3、身份關係的證明。例如:申請人的戶籍謄本(死亡案件需含除戶謄本)
4、低收入戶者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以利分會協助辦理相關資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