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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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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01 98年4月30日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98年度刑法第41條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構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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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01 98年4月30日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98年度刑法第41條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構說明會 一、依據:依據 高檢署98年3月5日檢執觀字第0981200064號函暨本署「社會勞動執行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抒緩監所擁擠問題、節省矯正費用、避免短期自由刑流弊及踐行「寬嚴併進」刑事政策,刑法第41條於97年12月修法通過,將於98年9月1日開始施行短期自由刑易服社會勞動制度,為順利推動該「轉向」政策,特辦理本計畫之說明會。 三、主辦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四、協辦單位:士林觀護志工協進會 五、活動時間:98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 六、活動地點:本署四樓大禮堂。 七、參加人員:本轄內之政府機關〈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團體及社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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