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檢舉管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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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檢舉事項
1.本署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或收受賄賂等貪瀆不法情事。
2.本署採購案件涉有圍標、綁標、洩漏底價、驗收不實或其他不法情事。
3.本署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情事。
4.本署員工接受不當飲宴或餽贈情事。
5.本署員工涉足不當場所情事。
6.其他有關貪瀆不法事項。
檢舉管道
郵件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電子郵件信箱:mojsl@mail.moj.gov.tw
郵政信箱:臺北郵政第105-102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視法院判決情形將發給檢舉獎金,最高為新臺幣1000萬元。且檢舉獎金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即給予3分之1,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