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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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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重要刑事政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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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重要刑事政策

犯罪乃一種反社會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增加社會負擔,危害社會共同幸福。而打擊犯罪及預防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為檢察機關之職責,亦為當前政府的刑事政策。

(一)掃黑除暴 黑道幫派猖獗,影響社會民心甚鉅,從速偵辦重大暴力刑案及執行掃黑工作,為當前維護社會治安首要工作,近年詐欺犯罪,更不只是詐騙錢財,招募國人到國外加入從事電信詐欺、性剝削、勞力剝削等犯罪組織,甚至囚禁、虐待被害人,演變成為「台版柬埔寨」的暴力犯罪。本署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統合轄區警、調、憲單位人員,針對(跨)轄內之黑道、幫派、角頭積極搜集犯罪證據,共同研商案情、偵查方向展開掃黑行動及查緝組織犯罪,以確保社會安寧。

(二)檢肅貪瀆 為澄清吏治,端正政風,依據「端正政風行動方案」,將「檢肅貪瀆、澄清吏治」列為政府施政重點,木署於829月成立「肅貪執行小組」,結合檢、調、政風等單位力量,打擊貪瀆犯罪,建立政府廉能形象。本小組每季召開「肅貪執行小組會議」時,除由檢、調、政風輪流就偵辦貪瀆個案專題報告及各單位業務狀況報告,並邀集相關單位列席,針對辦案所面臨之困難進行討論及意見交流,以提昇檢察官指揮蒐證及認事用法之能力。

(三)打擊毒品犯罪,建立無毒家園 製造及販賣毒品乃萬國公罪,戕害人類身心甚鉅,更衍生暴力等其他犯罪問題,又新興毒品氾濫,吸毒人口加速年輕化,本署除將毒品查緝列為重點工作,並強化各機關之協調聯繫,有效運用整合機制,建立情資網絡,提升情資佈偵及預警能力,並加強辦理毒品緩起訴暨戒癮治療及犯罪預防相關業務,近年配合臺高檢署進行數波「安居緝毒專案」執行,全力掃蕩施用毒品人口,強化查緝製、運、販毒之力道,已使得初次施用毒品人口下降。另依行政院核定「施用毒品者再犯止推進計畫」中提出「貫穿式保護」指施,轉介至各地方毒防中心,以有效斷根溯源、防制毒品氾濫及降低再犯率。

(四)查察賄選,淨化選舉風氣 為淨化選舉、端正選風,本署針對轄內各項選舉,成立「查察賄選執行小組」及「查察聯繫中心」,選舉查察部分持續以「嚴查賄選」、「防制暴力」、「阻絕境外資金」、「防制選舉賭盤」、「嚴防假訊息妨害選舉」,結合警、調、廉人員執行查察蒐證,積極偵辦妨害選舉案件,從嚴追訴。反賄選宣導方面,建置「雲端反賄」APP,鼓勵民眾踴躍檢舉,共同維護選舉公平性。

(五)偵辦電腦網路犯罪 網路的普及與科技進步帶來更便利的生活,電腦犯罪手法卻也不斷翻新,電話及網路簡訊詐欺恐嚇無孔不入,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本署結合檢、調、警、電信、資訊等相關單位,防制網路暨電腦犯罪,主動協調各內外單位偵辦電腦犯罪案件,尋求相關偵查技術及解析數位證據,以維護網路秩序及社會治安。

(六)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並加強婦幼保護執行 為加強保護兒童及少年,消弭以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之犯罪,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檢警專責任務編組實施要點」,於851月間成立執行小組,積極查緝,嚴予追訴,並於891月間成立「婦幼保護執行小組」,厲行婦幼保護工作。針對近來性別暴力不再侷限於言語和身體的侵害,新興性私密影像犯行,政府通過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修正施行,尤其在犯罪被害人保護 面向,建立事後移除及沒收機制,並提供保護扶助措施;在防止加害人再犯面向,除了刑罰處罰外,亦須進行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觀護特殊處遇、警察機關登記報到及查訪等監督輔導措施,以提高加害人社區處遇監控的落實與強制力。

(七)因地制宜,深入查緝金融犯罪 本署所轄有內湖科學園區及南港經貿園區,近年來蓬勃發展,為防止金融弊案危害社害投資大眾,責由本署查緝重大金融犯罪專組,深入科技及經貿園區嚴密監控,並主動與金融主管機關保持聯繫,對於有異常交易或其他疑涉金融犯罪情事,主動出擊,及時查緝,必要時將協同本署肅貪專組與廉政署攜手合作互相支援,審慎縝密蒐證,並嚴守法律正當程序,以期毋枉毋縱,為投資大眾權益把關。

(八)普及法律宣導及辦理參觀法庭活動 為加強國人法治觀念及守法精神,本署主動與轄區各級學校聯繫,積極辦理法治教育宣講活動,由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觀護人赴各機關、學校演講,以普及宣導層面。另為讓青少年實地了解司法機關之運作情形,辦理學校申請到署參訪活動。

(九)善用及督導調解業務 鄉鎮市區調解制度乃一具有自治性、迅速性、合意性、情感性、便利性及準司法性之解決紛爭之方式。政府近來大力推展此項業務,已有相當基礎,對於定紛止爭亦有助益。本署遵照法務部頒布之「檢察官偵查中加強運用鄉鎮市區調解功能方案」,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強化調解業務與偵查程序之配合,可解決刑事案件中有關民事紛爭,更能滿足當事人之需求,並可減輕檢察官之案件負荷與壓力。為發揮調解功能,定期指派檢察官赴調解委員會督導調解業務,並講解有關法令,期提高調解成立比率,紓減訟源,促進社會和諧。

(十)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及重大營業秘密犯罪 因科技的競爭發展,導致智財的糾紛層出不窮,不僅造成業者間的爭訟,更形成國際間貿易的障礙,近年更有公司經理人或研發人員,以不正方法取得、使用或洩漏營業秘密,影響國家產業競爭力,甚至國家安全。本署指定檢察官專責偵辦並積極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及重大營業秘密案件,運用營業秘密法中新增之偵查保密令新制,避免業界所憂心之營業秘密二次外洩的問題,優先遴派專責檢察官參加相關研習課程,也與產業界密切合作,積極落實營業秘密保護,以確保國家經濟永續發展,期能打造國家之創意產業與知識經濟一個純淨之發展空間。

(十一)查緝偷渡走私犯罪 鑑於近年新興混合性毒品、毒品先驅原料走私猖獗,貫徹政府「拒毒於彼岸、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之政策目標,本署積極查緝槍、毒、走私、非法入出國等犯罪,提升查緝走私及偷渡成效,以維護社會安定及秩序,並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積極偵辦「民生犯罪」案件 為加強查緝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之犯罪行為,免除因犯罪行為造成民眾食衣住行之恐慌,確保民眾安居樂業;並為防制電話詐欺恐嚇犯罪氾濫,損傷政府公權力與公信力,貫徹「全民拚治安」之政策,本署遵照法務部「檢察機關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實施計畫」,成立「打擊民生犯罪專案小組」,隨時注意新聞媒體報導,於發現對民眾生命或身體可能造成危害之食品、藥品或日常用品已流入市面,或有流入市面之虞時,即時指派專組或專責檢察官蒐證調查,檢察官於偵辦時,積極追緝其來源及流向,採取必要偵查作為或處分措施,防範該類物品繼續流入市面,並協助行政機關追回已流入市面之物品。在查緝包括網路、電話詐欺恐嚇案件方面,積極查扣被告之犯罪所得及供犯罪所用之物,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

(十三)打詐及犯罪所得沒收 因應現代電信詐欺犯罪均為跨境組織犯罪集團所策劃,高度濫用現代資通網路技術犯罪工具,1116月,行政院為展現政府打擊詐騙集團、減少詐騙損失之決心,籌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以「識詐」、「堵詐」、「懲詐」及「阻詐」4大面向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近期更推動綱領1.5版,檢討調整各項指標、策略,以加強採證、追溯金流、縮短偵辦時效,有效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本署遵示政府政策,在偵查作為方面,加強境內外虛擬通貨交易所資料之調取、凍結與扣押效率,以強化追緝虛擬通貨金流效能;健全強化偵辦能力及教育訓練,增進偵蒐技巧,俾與科技設備結合快速打擊犯罪。為有效填補被害人損害及強化對於被害人之保護方面,積極查扣犯罪不法所得、自動繳回及強化變價效能,改善查扣效率,並活用現有偵查審判中調解、認罪協商機制,力促犯罪者對被害人之道歉賠償及罪贓返還;對於電信網路詐欺涉及境外人口販運、或境內私行拘禁之案件,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依法對符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之被害人,提供主動關懷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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