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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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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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自94學年度起納入高中職課程, 落實我國法治教育推動 法務部已與教育部會商,自94學年度起,將全國法規資料庫納入高中職公民課程,初步規劃為一個3小時之課程單元。各校有否落實此一法治教育普及化之教學,將納為高中職學校評鑑之指標。 全國法規資料庫係行政院於民國87年推動第一期電子化政府中程計畫時,重要之電子化資料庫之ㄧ,並指派法務部負責規劃,法務部於90年4月啟用此一資料庫。由於資料庫內容規劃得當,深受各界人士之倚賴,目前使用率極高,每月點閱率超過25萬人次。 全國法規資料庫除給予民眾即時、便捷、正確的法規查詢管道外,更於網站中提供訴訟輔導、法律常識、司法機關網站及國內公益性法律服務團體等相關法律扶助訊息,可作為一個有效且便於使用之法律教育輔助平台,若能讓每一位國民教育必經之高中職學生皆能了解此一資料庫之大略內涵並知道如何取用,相信對於落實我國法治教育推廣之工作,助益極大,而此一導入教學只須2-3小時即可。 為落實此一理念,法務部於92年8月13日行政院第2852次院會,進行「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業務檢討報告」, 院長除對全國法規資料庫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及充實人民法學知識的功能表達肯定外,對於法治教育之普及, 院長提示:「請法務部會商教育部在高中職教育之公民或資訊教育課程安排一定的時數課程,介紹、教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以利法治教育的推動。」 法務部於92年9月派員親赴教育部洽商,獲得該部同意自94年度起於中等教育公民課程中安排一定時數全國法規資料庫學習課程。94年4月18日再由法務部王次長添盛率同保護司及資訊處人員,拜會教育部周次長燦德及中教司、技職司人員就相關議題進行細節研商,並獲得以下幾點決議: 一、 請國立編譯館於「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撰擬委員、教科書編輯人員、教科書審定委員三方會談會議」中,轉知各編輯高中教科書出版商,自94學年起應將全國法規資料庫納入「公民」科及未來「公民與社會」教科書編撰。 二、 由教育部函請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校長,轉知該校公民科教師,自94學年度起,應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議題納入課程。 三、 將「各校實施全國法規資料庫議題教學」納入高中職評鑑及高中職社區化評鑑項目指標。 四、 由教育部協調具有法學院之大學規劃辦理高中職學生應用全國法規資料庫比賽,並由教育部頒發獎狀。 為確保教學品質並提高學生學習成效,法務部現正著手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種子教師訓練教材修訂作業,及高中職種子教師補訓事宜。94學年結束後,將由法務部協同教育部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亦將由法、教兩部舉辦自願性質之全國性法學常識會考,並研議將考試成績納入大學入學推薦甄選加分項目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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