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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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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經拘提或通緝到案,家屬如何為其辦理易科罰金或繳清罰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2
  • 資料點閱次數:402

答:

(1)如為得易科罰金者,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證明其親屬關係)及易科罰金之金額,到地檢署代為聲請。

(2)如為專科或併科罰金之案件,只要有人到地檢署代為繳納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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