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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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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起訴後,其流程為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2
  • 資料點閱次數:1068

答: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本署會將案卷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經審理後,法官依審理結果作成判決書,被告或告訴人於收受判決書後,若對該判決不服時,可於20日內提起上訴,案卷送二審法院審理。若未提起上訴,則於判決確定後,法院會將案卷送本署執行,本署依判決內容通知受刑人報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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