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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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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判決確定後,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何時可以發還具保人?又什麼情況下會被沒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2
  • 資料點閱次數:390

答:

(1)偵、審中繳納之保證金,如受無罪判決確定或有罪判決確定,於受刑人到案執行後,承辦股均會主動發還保證金予具保人。

(2)如受刑人經傳、拘無著,且通知具保人帶同受刑人到案仍未到案,保證金應聲請法院裁定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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