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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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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2
  • 資料點閱次數:307

公務保密不分你我

一、前言: 

絕大多數公務人員都曾聽過或受教導過公務機密維護的重要性,攸關國家安全或民眾權益或公務利益等甚巨,當一旦忙碌於相關是項業務時,卻又往往忽略了應有的機密維護作為,這樣的情景屢有所見。殊不知倘發生洩密事件,非旦造成單位巨大傷害,而個人亦將為己之過失負擔法律責任,如此,我公務同仁焉能不警覺?

二、公務保密具體應注意事項:

為提昇全體同仁警覺與強化具體維護公務機密作為之防範考量,茲就應注意之機密維護事項、臚列於下:

(一)承辦密件文書,如辦理會簽、會稿、陳核..等,應以黃色密件公文封送文外,並盡量由承辦人員親自持送,必要時將機密性文件或內容加以彌封,更嚴謹作法甚至要求開拆閱覽者須於開拆處簽章押時間等作法,以確保公務機密安全。

(二)參加應屬保密之會議(例:人事甄審委員會、採購案件評選(審)委員會議、預算審查會、..等),應於會後恪守保密規定,不得向他人透露。

(三)處理機密文書,應由承辦人妥慎保管存於設鎖之箱櫃內,不得與普通文件混合放置,並隨時注意有無不利於保密之跡象。

(四)下班或外出對經辦各項公務文件,不論是否  涉有機密,均應妥為收藏加鎖後再行離開。

(五)非依權責,不得私自對新聞記者發表有關公務談話,或洩漏公務消息。

(六)凡公務上一切會商、會簽意見,無論是否機密,不得因個人之示惠交際或推諉責任,向案中關係人出示或洩漏。

(七)單位傳真機、影印機使用安全保密管制,須指定專人管理,倘有機密文件傳真應考量傳真必要性(如可以其他方式傳遞得考量其他較具保密性方式)、急迫性,並於傳真前後與傳真對象緊密聯繫,確保傳真未發生錯誤(如傳錯傳真號碼)等保密作為,以防洩密。

(八)個人電腦硬碟或磁碟片(包括隨身碟等)須錄製建檔機密資料者,應加設密碼。

(九)倘一旦發生洩密事件,應立即追查責任,並考慮可能產生之損害,迅謀補救。若不屬本單位業務範圍者,亦以最迅速方法轉知原屬主管單位處理。

三、結語:

公務員保密義務範圍甚廣,且偶一不慎即可能洩密,常言道:「一語外洩身敗名裂、一字外洩全軍歿滅」,其嚴重性萬萬不可輕忽,尤其是經管各項資料人員,必須以臨深履淵之心情時時防範,始保無洩密之虞。否則,即使過失亦要受到法律之制裁,切莫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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