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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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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適用疑義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 資料點閱次數:214

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認知,法務部廉政署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研討會」,經蒐集研討會提問後擬具旨揭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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