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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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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業務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23
  • 資料點閱次數:2768
資訊室業務職掌

 


依據法務部主管法規「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處務規程」第62條,資訊室業務職掌如下:
1、本署業務資訊應用軟體之開發、測試及執行事項。
2、資訊教育訓練及進修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
3、關於電子計算機與週邊設備之管理、操作及維護事項。
4、關於系統文件之保管及資料管制事項。
5、關於電子設算機硬體、軟體設備租購之技術輔導及研議事項。
6、關於資訊作業安全維護事項。
7、其他有關資訊處理或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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