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115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錄取名單
正取同學:葉○、鄭○庭
備取同學(依順位):沈○蓉、王○綺、曾○玲、鄭○馨
*備註:
1.實習期間:115.7.1(三)~115.8.11(二),共6週。
2.正取同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於115.4.30前回復本署確認,逾期視為放棄實習,由備取同學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