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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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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偵辦「OURPPC公司」吸金集團成員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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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日前因法務部調查局屢獲民眾檢舉名為「OURPPC公司」涉及以關鍵字投資違法吸金,經財經專組吳主任檢察官廣莉、吳主任檢察官怡明及陳彥章檢察官等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於民國104年9月14日搜索OURPPC公司臺北、基隆、桃園、臺中等地等主要幹部住處,查扣相關電子交易資料,並約談OURPPC公司主要幹部林○凱、陳○鈴、王○珠、蔡○立、甘○偉、林○傑、連○蓁等人到案。 相關被告經調查局約詢並移送本署偵訊後,初步查悉上開幹部等人自民國103年中旬,對外宣稱OURPPC公司擁有Google等各大網站廣告點擊代理權,可從關鍵字相關廠商所需支付的廣告費中獲取鉅額利潤,並以此推出美金數萬元不等的投資配套招攬民眾投資,付款後投資人即可自行登入公司網站挑選欲投資之關鍵字,每個關鍵字在35至50天內就可以有最高23%的獲利,並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下線投資,招攬人可以依據被招攬人參加的投資配套賺取不等比率之團隊獎金及抽成比例,預估受害人數高達上千人,非法吸金金額高達新臺幣數億元,本署檢察官刻正積極追查各項資金可能流向,全案朝違反銀行法罪嫌偵辦。 被告等經本署專組檢察官複訊後,就其中林○凱以涉犯銀行法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各以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本署將繼續偵辦旨揭吸金案件,並持續清查犯罪所得,以維護國內金融交易秩序及經濟秩序,避免再有無辜民眾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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