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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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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養生素食有限公司違法將非食品用純碱製作商品案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 資料點閱次數:706
天福養生素食有限公司違法將非食品用純碱製作商品案新聞稿 本署於104年10月間,接獲線報指出位於臺北市內湖區之天福養生素食有限公司,以生產素食料理為業,而於生產蒟蒻條中,為節省成本,涉嫌將非食品級之純碱投入生產製成中,製作並提供該等產品予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之天福素食養生會館,或以外燴方式提供不特定消費者食用,疑似危害民眾健康事件,本署林檢察長即刻指派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暨檢察官積極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連繫,瞭解相關稽查情形。 本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於今(24)日上午9時許,率同臺北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及聯合稽查隊同仁,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天福養生素食有限公司進行搜索。 本署今日搜索結果,查獲該公司負責人郭OO到案,並同步約談員工蘇OO、曾OO及上游業者到署作證說明,另扣得進銷貨資料等文件,全案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擴大偵辦。除此之外,本署檢察官已請主管機關針對本署轄內製造素食類食品等公司行號積極稽查中,如有發現涉及刑責者,迅速報請本署偵辦,以維民眾食的安全與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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