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本署偵辦浩鼎弊案於(21)日訊問被告情形說明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 資料點閱次數:803
本署為釐清調查被告中央研究院(下稱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於為中研院處理事務期間,有無意圖為自已不法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中研院之利益,故以背信案由立案偵查。又檢察官於今(21)日清晨複訊被告翁啟惠、張念慈及張穗芬,斟酌法務部調查局初訊內容、全卷資料,綜合考量後,認亦有釐清被告三人有無對於其職務上之行為而為交付、收受浩鼎公司股票不法財物之情事,故將被告三人增列為貪污治罪條例被告,並考量被告翁啟惠於訊問時陳明願配合後續調查,且願提出相關資料以確保其供述之可信性;另被告張念慈、張穗芬因於偵訊時有相互迴護等情,分別對被告翁啟惠三人為下列強制處分,即被告翁啟惠限制出境、被告張穗芬交保新臺幣50萬元並限制出境,被告張念慈交保新臺幣100萬元並限制出境。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