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檢廉警調合力破獲暴力介入工程採購不法集團 維護採購程序之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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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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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廉警調合力破獲暴力介入工程採購不法集團
維護採購程序之公正公平
本署獲報疑有不法份子介入圍標台電公司核一廠、核二廠工程採購之情事後,即指派許恭仁檢察官、劉東昀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經查發現以天道盟同心會金山分會分會長郭o村、富o營造公司張o懋、許o英為首,糾集緯o營造公司陳o堅、上o營造公司郭o儒、啟o營造公司簡o波、冠o公司陳o豪等人共組圍標廠商集團,因覬覦台電公司核一廠、核二廠辦理之工程採購案龐大利益,為影響工程採購決標價格及從中牟利,由郭o村、張o懋、許o英主導分配各該工程採購案之得標與陪標廠商;或以採購案件金額8%至10%的金錢為代價,借用符合資格但無意承攬之緯o、唯o、韋o、冠o、咏o、坤o等多家公司名義投標或陪標。如有其他廠商欲參與競標,郭o村等人則以支付金錢方式,協議使競爭廠商不為投標(即俗稱「搓圓仔湯」);倘競爭廠商不從,即藉郭o村之黑道勢力,指示包含李o益、李o華等人在內之不法份子以強暴、脅迫手段迫使競爭廠商撤標。於105年至108年間長期以強迫、利誘等不法方式操控影響多項工程之採購結果。其間郭o村等人並向屬意標案之潘姓得標廠商藉詞強索金錢、要求分包工程,遭拒後便指使李o益、李o華等人前往工地阻撓施工;又因懷疑許姓土木包工業者於106年間曾居間操弄其他廠商參與競標,導致渠等支付高達百萬元之「搓圓仔湯」費用而認利潤受損,於108年3月間藉詞討論工程款,與之相約在三芝地區某餐廳談判,當場由李o益、李o華、李o穎恐嚇索討數百萬元遭拒後,即由李o穎唆使事先在店內、外埋伏之林o博、黃o平、林o叡、江o文、尤o勳等人分持刀、棍即加以砍殺。藉此等暴力手段周知眾多廠商,嚴重影響攸關能源供應及用電安全之工程採購與品質。
經縝密蒐證後,承辦檢察官認郭o村等人涉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1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等強迫投標廠商違反本意罪、刑法第271條第3項殺人未遂罪、第346條恐嚇取財罪、第305條恐嚇罪等犯罪嫌疑重大,指揮專案小組成員自109年5月起多次約談十餘名犯罪嫌疑人、證人到案,並於同年7月、10月間二度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存摺、電腦、手機等犯罪事證,於同年11月26日、12月1日拘提郭o村、李o益、李o華等人到案,先後聲請法院將被告李o穎、林o博、張o懋、許o英、郭o村羈押禁見獲准,瓦解以郭o村為首之暴力介入公共工程採購案不法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