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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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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及證物開示收費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 資料點閱次數:354

卷宗及證物開示收費表

類型

規格

收費標準(新臺幣)

黑白影印費

或列印費

A3、B4

每頁3

A4、B5

每頁2

彩色影印費
或列印費

A3、B4

每頁30

A4、B5

每頁15

攝影
或電子掃描費

本署器材

自備器材操作者

每頁1

免加計費用

請求交付光碟

加計每張50

卷證影音資料

之轉拷費

VCD

每張150

DVD

每張300

電子卷證

處理費

100元

郵遞費

加計實支數額

光碟費

自備電子儲存媒體者

加計每張50

免加計費用

義務辯護人

公設辯護人

均免收費用

      *依據「卷宗及證物開示及收費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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