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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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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檢舉賄選有啥好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9
  • 資料點閱次數:2370

1.檢舉賄選得獎金

※ 查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500萬元。

※ 查獲立法院立法委員、正、副院長、直轄市市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

※ 查獲前候選人以外之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50萬元。

※ 查獲前候選人或候聘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五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依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辦事處及助選員設置辦法所設置之負責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100萬元。

 

2.檢舉賄選積功德

將賄選之徒一一揪出,讓他們所遁形,改善台灣選舉風氣,這也算是功德一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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