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資料)96.11.20 96年11月21日本署主任檢察官帶領觀護人前往信義區公所,於臺北市轄區投開票所之主任管理員儲訓講習中,主講賄選相關法律規定並舉實際案例說明,邀請在座學員共同支持、檢舉賄選。現場並發放宣導文宣,加強深植反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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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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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96.11.12
活動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活動內容及相關說明:由本署孟主任檢察官玉梅率同二位觀護人前往信義區公所,於臺北市轄區投開票所之主任管理員儲訓講習中,主講賄選相關法律規定並舉實際案例說明,邀請在座學員共同支持、檢舉賄選。現場並發放宣導文宣,加強深植反賄觀念。
本署承辦人:劉主任檢察官異海、觀護人黃元亭、觀護人楊玉琴。
結合單位:臺北市政府信義區公所、士林觀護志工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更生保護會士林分會等。
反賄選宣導
進行方式:宣導從自身做起,擴及週遭親友同事,乾淨選舉才能建立健全的民主機制,選賢與能,方能有效改善社會治安與經濟生活。
宣導人數:約5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