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項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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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犯保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本會辦理下列業務:
(一)生理、心理、醫療、經濟、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及安置等協助。
(二)訴訟程序之協助:
1.協助調查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及民事求償等事項。
2.陪同出庭及協助陳述意見。
3.協助聲請訴訟參與。
4.提供訴訟程序進行期間之心理諮商或輔導。
5.其他偵查、審判中及審判後之必要協助。
(三)生活重建之協助:
1.提供或協助運用生活扶助資源。
2.協助就業媒合及職業訓練。
3.協助辦理或提供小額貸款。
4.提供或連結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之教育、學習輔導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