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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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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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時節將屆,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原則上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登錄備查制度,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附檔為各類型廉政事件處理程序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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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空白).odt14 KB 111-09-06 下載次數:66
- 4-飲宴應酬事件處理程序.pdf136 KB 111-09-06 下載次數:70
- 3-請託關說事件處理程序.pdf68 KB 111-09-06 下載次數:54
- 2-受贈財物事件處理程序.pdf166 KB 111-09-06 下載次數:57
- 1-出席演講、座談、研習、評審(選)等活動、兼職或財務處理等處理程序.pdf86 KB 111-09-06 下載次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