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約用人員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公開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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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約用人員毒品業務觀護助理員公開甄選公告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職稱:毒品觀護助理員
三、名額:正取4名,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六、公告期間:114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9日
七、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以教育部公告認定為準)。
(二)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並附退伍證明文件,免服兵役者應附免役證明。
(三)具地檢署毒品觀護助理員經驗且經教育訓練、考核通過者尤佳。
(四)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能力。
(五)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六)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必要時可配合業務於夜間或假日加班。
(七)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迴避進用之情事。
八、工作項目:
(一)專責辦理緩起訴(含戒癮治療)案件之個案聯繫、追蹤及監督其緩起訴命令(含戒癮治療)進度與狀況,並聯繫、溝通、協調及擔任戒癮治療醫院窗口等。
(二)協助再犯預防相關行政:建置個案資料、整理個案報告及卷宗資料,並進行個案追蹤、轉介程序,踐行違反規定法定告誡程序、再犯風險評估智慧輔助系統及案管系統等電腦資料處理、協助辦理再犯預防網絡聯繫會議。
(三)協助施用毒品個案採驗尿液事宜。
(四)協助辦理毒品防制及酒駕防制各類相關活動宣導。
(五)協助社會資源連結事宜:連結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警局及轄區內各公私立團體等資源。
(六)辦理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七)支援本署司法保護相關業務。
九、待遇:採月薪制薪資為新台幣35,26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福利另有年終獎金、生日禮金等。
十、試用及雇用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試用90天,試用期滿合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或正式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下載報名表,並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述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如:未提供個人電子信箱),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允許補正,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12月1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毒品觀護助理員職缺」及日間聯絡電話。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選,甄選當日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件,以供報到時核對。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正取4名,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通知進用,候用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五)錄取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 http://www.slc.moj.gov.tw/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8331911分機2005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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