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114年度人事室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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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114年度人事室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公告
一、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二、職稱:聘用人員(人事室科員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臺北市
六、上網期間:114年12月3日至114年12月9日
七、資格條件:
(ㄧ)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公文作業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工作(Word、Excel、PowerPoint)。
(三)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具公家機關人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工作項目:
(一)檢察署人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聘用期間:自聘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計115年10月下旬),惟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滅時,應即解聘,不得以任用理由要求留用;受聘時應簽具契約書。每月報酬以328薪點支薪(新臺幣45,624元)。
九、工作地址: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十、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http://www.slc.moj.gov.tw/)下載報名表,並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述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如未使用本署報名表、未提供個人電子信箱),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12月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人員(人事室科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及日間聯絡電話。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方式(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遴用,惟下次同類型職務公開甄選公告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儲備資格。
(四)錄取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
http://www.slc.moj.gov.tw/電子公佈欄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8331911分機5203曹小姐;
如有工作項目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8331911分機5201廖先生。
附件下載
- 1-114年度人事室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公告.pdf93 KB 114-12-03 下載次數:14
- 2-114年度人事室聘用科員職務代理人報名表.odt12 KB 114-12-03 下載次數:13
-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odt8 KB 114-12-03 下載次數:11

